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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财产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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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880人看过
导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在法院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恢复执行。我们在遇到没有财产能申请强制执行吗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没有财产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一、没有财产能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在法院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恢复执行;或者申请执行人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也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怎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一步、申请是指已经产生法律效应的裁决或法律判决双方当事人都不要执行,如果有一方拒绝执行的话,那么对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但如果出现文书错误的情况的话,法院是不会执行的,并会把裁定书送给双方的当事人和当地的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是指在当事人双方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判定的结果不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是可以对当地执行部门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如果有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执行部门提出了书面异议的话,人民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当天起对此案件进行审查,如果书面异议的理由成立的话法院会撤销或更改判定结果。

第三步、申请复议是指如果当事人双方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当地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有异议的话,可以在当地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十天内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如果当地的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申请执行书之后超过六个月还没有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要求的话,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在像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会在彻底彻查以后让当地人民法院在一定的时间内强制执行也可以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在一定时间内强制执行。

第四步、骤执行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员在受到法院传来的执行书以后,应该尽快像对方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一定要在制定的时间内完成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对那种超过了时间还没有完成自己义务的人应该采取强制执行的手段,如果对方当事人不仅不按时履行法院的判决,还发生恶意的转移或隐藏自己的财产的行为,法院执行员可以立刻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的手段。

第五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员出事证件以后对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措施的行为。执行员在强制执行完成以后要将现场的执行情况做一份详细的书面记录,交由当时在现场的其他工作人民签字或盖章,执行人有权利查询、冻结并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

三、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一)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二)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三)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五)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关于没有财产能申请强制执行吗这个问题,一般认为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法院可以中止执行。当被执行人又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可以恢复执行。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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