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虚假诉讼的裁判方式是如何的?

虚假诉讼的裁判方式是如何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079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虚假诉讼的裁判方式是如何样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虚假诉讼的裁判方式是如何的?

一、虚假诉讼的裁判方式是如何的?

虚假诉讼的裁判方式将会移送给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所谓虚假诉讼行为,“是指民事诉讼一方或多方当事人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伪造变造证据等方法,通过提起民事诉讼、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申请执行等方式,造成法院作出错误裁决或执行,进而谋取非法利益或实现非法目的行为。虚假诉讼的出现,不仅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而且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理念,干扰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并对法律的尊严发出了严峻的挑战。

二、虚假诉讼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三、司法认定如何进行?

1、“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认定。这是成立虚假民事诉讼罪的要件,按理说,这个罪名可以考虑为行为犯,但是立法上加了“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这一情节(情节犯)显然是为了防止扩大打击面,缩小打击范围。这里的“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一般应该指导致错误判决,引起舆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导致其他当事人利益严重受损。为了统一执法尺度,有必要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进行列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此罪的成立不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财产性利益为条件,否则将适用第三款。

2、与诈骗罪的关系。第三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当代社会民事纠纷必须是基于真实的事实,如果存在着违法的事实,也就是利用虚假捏造的事实所进行起诉,那么是属于我们国家妨碍司法秩序的活动,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虚假诉讼的裁判方式是如何的?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处罚辩护相关

  • 虚假诉讼罪中,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2024-02-19 1380次阅读
  • 2023.03.12 2352次阅读
  • 虚假仲裁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中,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2024-02-29 957次阅读
  • 2023.03.03 2761次阅读
  • 若行为人利用虚假仲裁手段进行民事诉讼,编造不实事实误导法庭,影响司法公正或损害他人权益,应受法律制裁。 情节较轻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4-25 1184次阅读
  • 2023.03.10 1735次阅读
  • 虚假仲裁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中,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 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2024-02-29 1289次阅读
  • 2023.03.10 1690次阅读
  • 虚假仲裁能构成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中,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2024-02-26 1119次阅读
  • 2023.03.04 4707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处罚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处罚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