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行政法制监督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行政法制监督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2208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行政法制监督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行政法制监督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

行政法制监督是由主体,对象和内容构成的,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等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是否遵纪守法所进行的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六条

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监察机关应当受理举报并依法调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应当将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回复。

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举报受理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刑诉侦查阶段嫌疑人的权利范围:

1、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

2、对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

3、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能够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行政法制监督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网站地图

更多#行政诉讼相关

加载更多
遇到行政诉讼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