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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姓名权或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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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3659人看过
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民法典的姓名权或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有哪些规定,姓名权和名称权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民法典的姓名权或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姓名权或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第一千零一十四条【姓名权或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二、姓名权和名称权有哪些

区别我们使用的姓名从法律角度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姓名包括公民的姓氏和名字以及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名称;

狭义的姓名仅指公民的姓氏和名字。

在生活中很多人将姓名权与名称权混淆,从法律维权的角度讲姓名权与名称权的区别如下:

(一)姓名权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

而名称权的主体有三:

1、法人;

2、个体工商户;

3、个人合伙。

(二)名称原则上只能有一个,姓名则可以有多个。

(三)名称权在登记范围内具有专用性,姓名权无专用性。

(四)名称权可依法转让,姓名权不得转让。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

自然人的姓名权和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的名称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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