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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肖像权使用有期限吗,怎样构成侵犯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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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393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民法典肖像权使用有期限吗,怎样构成侵犯肖像权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民法典肖像权使用有期限吗,怎样构成侵犯肖像权

一、民法典肖像权使用有期限吗

民法典规定,肖像权有没有使用期限,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一条【肖像许可使用合同解释规则】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中关于肖像使用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作出有利于肖像权人的解释。第一千零二十二条【肖像许可使用合同解除权】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人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二、怎样构成侵犯肖像权

1、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

(1)未经本人同意;

(2)以营利为目的。

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

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

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2、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因社会公共利益,可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肖像:

(1)使用社会公众人物肖像;

(2)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游行集会、游园活动的人的肖像;

(3)旨在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4)因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

(5)为肖像权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

(6)国家机关为执行、适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7)作为证据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8)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

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肖像权许可合同时,合同有约定期限的,按合同约定期限处理。

当事人对肖像许可使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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