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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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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102人看过
导读: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不同的项目来确定的。比如说医疗费用应当是以实际的支出为准,根据医疗机构所出具的医疗费的发票,住院费的收款凭证,结合病理诊断资料来决定,误工费应当是根据误工收入和误工的时间来决定。
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不同的项目来确定的。

河南省人身损害赔偿内容:

1、医疗费以实际支出为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后续治疗费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目前北京市标准为50元/天。

6、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合理范围内以实际支出为限。

二、人身损害中残疾/死亡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现实生活当中发生人身损害之后,肯定是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具体的赔偿的标准在这里也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因为有不同的项目,所以在赔偿这个方面肯定还是有所不同的。比如说导致了残疾,这个时候,应当按照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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