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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能否判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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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8 · 2089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刑事案件能否判残疾赔偿金,范围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的问题带来帮助。
刑事案件能否判残疾赔偿金?

一、刑事案件能否判残疾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

该规定没有明确规定要赔偿伤残赔偿金。

所以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伤残赔偿金一般不能得赔偿。

作为受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时,如果对方能赔偿伤残赔偿金,可以谅解他,人民法院会作为从轻判处的情节考虑的。

如不赔偿,可要求严惩,从重处罚。

二、范围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

(一)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

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二)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证供、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这主要包括:

⑴不满14岁的人;

⑵已满14岁不满16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罪行;

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

这些人之所以被无罪释放,并非缺少犯罪事实,而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豁免了其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当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42条第2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这主要包括:

⑴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的;

⑵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⑶经特赦免除刑罚的;

⑷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⑹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4、刑事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刑事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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