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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确定权利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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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893人看过
导读:侵权者存在侵权的行为,有损害的后果发生,在主观方面存在过错,可以认定为侵犯著作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既可以按照被侵权者的实际损失赔偿,也可以按照违法所得赔偿。
侵犯著作权确定权利的规定是什么?

一、侵犯著作权确定权利的规定是什么?

一般是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侵犯著作权:

1、侵权人有明确的侵权事实,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侵权人擅自将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传播或者署上自己的名字等,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2、行为具有违法性,违反了我国法律对于著作权的规定;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是指侵权行为具有故意性。

二、侵犯著作权怎么赔偿损失?

1、直接损失

(1)对侵权直接造成的著作权使用费等收益减少或丧失的损失;

(2)因调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因侵犯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2、间接损失

即指权利人受到侵害的著作权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中规定的“其他重大损失”的范围。著作权的间接损失是由于造成了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著作权进行经营活动而遭受的。

3、精神损害

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赔偿主要指著作权的精神损害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仅限于对受害人人身精神权益的精神损害赔偿,不包括因侵害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而遭受的财产损失。因侵害精神权益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归入财产损失范围。

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什么?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要满足一定的作品要件,侵权人需要赔偿著作权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由于调查、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费用,侵权行为所造成的著作权使用费的减少,这些都属于直接损失,精神损害只限于受害人人身精神权益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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