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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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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7 · 3110人看过
导读:可以通过《刑法》当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认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也就是必须是一般的主体,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客观上侵犯的是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性。在客观行为方面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
怎样认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一、怎样认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认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性;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二、三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二、收买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转化情况是什么?

另外对收买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并犯有下列罪行的,一般也依照本法转化犯的规定处罚:

(3)明知被拐卖妇女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的。

(4)与被收买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构成奸淫幼女罪(现已并入强奸罪)的。

有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情形的,应当按照强奸罪和非法拘禁罪和(或)故意伤害罪和(或)侮辱罪数罪并罚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即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并没有强迫其与自己共同生活,当被买妇女要返回原居住地时,行为人未强行阻碍。

(2)被买妇女与收买人已经成婚,并愿意留在当地与收买人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对收买人应视为"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也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当代的社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也是属于一种犯罪行为,将会按照我国《刑法》第241条当中的规定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毕竟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严重的侵害到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当然了,在客观行为方面的话,必须要符合我国《刑法》当中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才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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