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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半年离婚女方退彩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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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4716人看过
导读:结婚半年离婚女方可能需要退彩礼、也有可能并不需要。对于女方并吧愿意退还彩礼的,男方若是能够拿出相关证明彩礼支付者,因为向女方支付了彩礼,导致自己的生活困难,那么女方就有可能需要返还彩礼。

结婚半年离婚女方退彩礼吗?

一、结婚半年离婚女方退彩礼吗?

结婚半年离婚女方可能需要退彩礼、也有可能并不需要。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则有可能需要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返还彩礼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保护给付方的原则。

给付彩礼是一种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婚约解除后,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赠与物,就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彩礼的性质既然是不当得利,就应当全额返还。

而且,在现实中,特别是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收入不高,家庭财产不多,不少男青年为了谈成对象,都借债给付彩礼,不惜代价满足对方提出的条件,因此,应当着重保护给付方。另外,由于现在人的思想变化很大,对于订婚与否并不太注意。

2、登记结婚与否的婚约财产有所区别。

在处理过程中,法律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返还尺度相对从紧。而对于双方已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形,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返还尺度相对从松。因为男女双方成为合法夫妻后,虽未同居,但夫妻间存在扶助义务,如对于一方经济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予以帮助。

因此,这种情况下的彩礼返还,应当视情形处理,而不宜全额返还。另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已经共同生活,时间不长的,对于请求返还彩礼的,也应当予以适当返还。

3、尽量返还原物。

彩礼特定物的性质、样式、规格、数量和价值双方当事人能够确定,例如摩托车、戒指、项链和手链等特定物,且原物存在的,则应当返还原物,这样可以减少矛盾;原物确不存在的,按市场价计算返还现金。

4、考虑民俗风情。

由于婚约关系受当地传统文化、风俗习惯的影响,具有身份性、伦理性和习俗性的特点,因而,应当考虑在法律空间范围内尊重双方当地习惯,考虑双方当地的民俗风情。

对于为了订立婚约,双方来往走动,一方家长给予的一些小额见面礼,其中消耗的食品、烟酒等低值品,一般不予返还。

根据各地习俗,男女双方若订婚,那么男方会向女方支付一定数额的彩礼。彩礼在支付之后,若是双方已经结婚,且婚后生活在一起,若是后期离婚的时候男方想要回彩礼,但是却无法证明彩礼支付者因为支付了彩礼才导致生活困难,那么女方可以不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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