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类 > 行政诉讼 > 撤销婚姻无效诉讼怎么申请?

撤销婚姻无效诉讼怎么申请?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5 · 2212人看过
导读:双方之间如果已经向法院提起用婚姻无效的话,那么双方之间任何一方都是不能够进行申请撤诉的。因为婚姻无效案件是需要进行调查,确定双方之间的婚姻是否存在法律效力,如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即使双方之间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其实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也不会法律所进行承认。
撤销婚姻无效诉讼怎么申请?

诉讼请求婚姻无效,不可以申请撤诉

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无论是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告该婚姻无效,还是驳回其诉讼请求,确认该婚姻合法有效,都只能判决不能调解。这是因为,法律有关婚姻成立要件的规定是强行性规范,而不是任意性规范。当事人之间的结婚是否具有婚姻成立的法律效力。承认还是否认婚姻的有效性,并不是当事人可以自由处分的权利。因此,原告申请撤诉的,法院将不予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对于登记错误的登记婚姻导致婚姻无效的救济途径

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其中,代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代领人,冒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冒领者,骗婚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骗一方。

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婚姻无效是因为双方之间的婚姻不符合和满足国家针对于婚姻成立的情形。双方之间的婚姻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即使双方之间并以维持婚姻关系,或者是夫妻关系,也不被法院所进行承认。所以提起婚姻无效,诉讼法院则会对该段婚姻做明确的调查,是否符合法律所执行规定的标准。


网站地图
更多

行政诉讼最新文章

遇到行政诉讼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