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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法院管辖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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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4 · 4304人看过
导读:第3人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是作出相关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的民事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第3人因为一些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没有参加诉讼,有证据证明相关法律文书涉嫌损害本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权益受损后的6个月内提起撤销之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法院管辖怎么确定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法院管辖怎么确定?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法院是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自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自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三、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四、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律师委托书怎么写?

委托律师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职业_______住址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职业_______住址_______。

现委托_______在本人与_______xx一案中,作为本人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_______。

委托人:_______(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综上所述,有独自请求权或者没有独自请求权的第3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相关法律文书的,必须向具有管辖权的民事法院提起诉讼,而且向法院起诉时需要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已经损害本人合法权益,否则法院不会轻易撤销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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