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时要求查对方所有财产有哪些方式?

离婚时要求查对方所有财产有哪些方式?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4 · 4054人看过
导读:可以通过查取对方银行的存款或者对对方信用卡的信息提起查询,来查询对方的具体财产,由于现在很多人都喜欢采取投资的方式来赚钱,所以还要查对方是否有购买股票或者其他的基金之类的金融产品还有对方的工资,也是重点抽查的对象。
离婚时要求查对方所有财产有哪些方式?

(一)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

(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

(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

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

(二)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收集财产信息的途径

(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

(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刷卡消费凭证;

(3)对方的银行存、取款凭证;

(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号。

(三)工资报酬查询取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报酬并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最主要的原因是,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因此,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往往是作为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的一个衡量标准。

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请律师去调查,律师开具律师事务所的调查介绍信至单位查询时,能够得到对方的工资收人证明,但对于银行工资账号、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发放情况则会要求法院调取。所以,在查询对方的工资收人情况时,不如直接向法院申请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调取。有的时候,对方可能在短时间内变换了几个不同的单位,则需要到这些单位一一调取。

(四)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查询取证

一般来说,股票账户内的资金由两部分构成:

(1)股票的当前市场价值。

(2)股票资金账户内的余额。

实践中常出现争议的是,由于股票的市场价值波动性较大,既可能增值,也可能出现贬损的情况,此时该以何种价格标准进行分割就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取一个时间点(一定期限内的平均值)确定股票的价格,判由持有股票的一方支付一半的对价给另一方。

因此要查对方的财产,最开始的地方就应该是对方的工资和他的存款,也就是对方的银行卡的流水账户,如果是还有其他的金融产品,那么也要看对方的金融产品的。投资情况,如果是对方原来的财产购买的金融产品,那么原来的财产是他自己的,但是他后面购买的那些投资产品的收益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网站地图
更多

财产分割最新文章

遇到财产分割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