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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过后债务的重新确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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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2659人看过
导读:诉讼时效过后债务的重新确立规定是按照新的债务债权关系来主张自身权利完全是可以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是有三年的诉讼时效的,并且在这过程当中也是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诉讼时效过后债务的重新确立规定是什么?

一、诉讼时效过后债务的重新确立规定是什么?

诉讼时效过后债务的重新确立规定是按照新的债务债权关系来主张自身权利完全是可以的,诉讼时效过了并不是代表就可以不履行了,诉讼时效过了并不代表债务人不需要还款,而是代表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主张有辩护权,而是否要还款,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1、提起诉讼或仲裁。

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2、权利人主张权利。

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这种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没限制(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只要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相对人,并于事后能证明。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是指权利人的相对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的行为。同意履行义务的形式,无特别要求。

4、提起诉讼或仲裁。

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二、诉讼时效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诉讼时效主要指的就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益的时间,一般情况下都是三年的时间,如果说诉讼时效已经经过,但是在此之后还存在着一些其他新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是可以要求再次主张这样的一种债权的,是3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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