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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封存医疗事故证据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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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2657人看过
导读:家属封存医疗事故证据的话应该是带上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书到医院的档案室进行封存医疗事故的证据的,同时要注意的是病历等证据必须要加盖印章的。如果是本人进行封存的话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就可以了。
家属封存医疗事故证据怎么处理?

一、家属封存医疗事故证据怎么处理?

病历的封存,必须是病人本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医院的医政科或病案室直接要求封存病历。

如果是被授权人,应当持病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在复印件背后由病人亲笔写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是复印和封存委托人的某某时段在某某医院的住院病历)。

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亲属应持病人的死亡医学证明和身份证明,但更重要的户籍证明,证明申请人与病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医院才会接待。

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亲属委托他人复印和封存病历,除上述证明外,还应当持病人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医疗事故证据——病历应当编顺序页码,并由医院盖章,重要的病历内容应由医院加盖确认章,其他病历可以是骑跨章,封存的病历应当在信封的三条缝都贴上封条,封条最好选用较薄的纸。然后在封条上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并且将贴有封条的封存件的外封做一个复印件,由医院盖章确认。

二、医疗事故罪判多久?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条是关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罪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

本条规定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医务人员”是指在医疗机构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就诊人”是指到医疗机构治疗疾患、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或者为计划生育而进行医疗的人。

“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的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其严重不负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就诊人的生命和健康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不及时就治;

2、严重违反明确的操作规程;

3、经别人指出,仍不改正对就诊人错误处置的等等。“严重不负责任”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一必要条件,将本罪限定于责任事故的范畴。

对不是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医疗事故的不构成本罪。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之后构成了犯罪的话,一般是需要承担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并且还需要承担一定数额的民事赔偿;如果没哟构成犯罪的话一般就是拘留。同时医疗事故的主体一般是医务人员或者是医疗机构,同时是主观上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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