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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审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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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1 · 11683人看过
导读:在庭审期间由自身原因,一方当事人可能无法到庭,法院可做缺席判决处理。缺席判决时,应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缺席判决就是法院在庭审期间,只有一方当事人出席并作案件陈述,以此为基础审理案件的行为。
缺席审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缺席审判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1、《民事诉讼法》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只能对反诉作出判决,而不得将反诉与本诉一并作出缺席判决。因为本诉部分,法院应当按撤诉处理,但由于被告提出反诉后,本诉原告成为反诉的被告,因此,法院可以针对反诉被告不到庭的行为依法缺席判决。

2、《民事诉讼法》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缺席判决。”

4、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5、《民事诉讼法》131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缺席判决的法律效力?

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或用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的,则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可强制执行

缺席判决的法律效力与对庭判决的法律效力相同,对于当事人中途退庭或据不到庭的情况,法院做缺席判决处理。对于缺席判决,法院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向缺席的当事人宣布判决结果并送达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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