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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抄网上作文算侵犯知识产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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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6781人看过
导读:恶意在网上抄袭他人的作文已经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公民创作出来的作文是享有著作权的,著作权不需要专门进行登记,从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便自动产生,未经他人同意抄袭别人的作文,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恶意抄网上作文算侵犯知识产权吗

一、恶意抄网上作文算侵犯知识产权吗?

恶意抄网上作文算侵犯知识产权,依规定,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或者登记,其著作权均自创作完成之日产生,因此只要原创文章符合文学性、独创性、有一定表现形式并可复制,就属于我国法律所保护的作品,如果抄写的程度达到了抄袭便可能会构成侵权。

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二、恶意抄网上作文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具有独创性,有一定表现形式,并且内容也合法的这些文章都有独立的著作权,事实上,很多网上可以搜索出来的这些文章也明确标注未经同意是不允许转载,甚至是抄袭的,所以抄袭他人作文已经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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