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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肇庆社保卡在哪里领取

时间:2024-02-27 20:20:54 浏览:5992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在肇庆社保卡可以到参保街道的社保所领取,如果社保所要求到银行领取社保卡,参保人到银行领社保卡即可,领取社保卡的时候需要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必须到哪里领社保卡,参保人也需要等通知。

一般肇庆社保卡在哪里领取

一、一般肇庆社保卡在哪里领取?

在肇庆社保卡可以到参保街道的社保所领取,具体看社保机构的政策,如果社保机构要求到指定的银行领取,本人到银行领取即可,领社保卡的时候得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的作用是: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用于身份证明。

二、社会保险费征缴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参加社会保险后不能马上拿到社保卡,至于多长时间能拿到社保卡,这个问题也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如果参加工作之后由用人单位给本人缴纳社会保险,也有可能把社保卡全部交给公司,公司再把社保卡发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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