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民事诉讼有伪证罪吗,具体如何?

民事诉讼有伪证罪吗,具体如何?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4807人看过
导读:在极少的情况中,民事诉讼中可能会存在伪证罪的行为,由于伪证罪需要民事诉讼中的行为协助当事人对证据进行隐匿、毁灭、伪造等行为。我国对于伪证罪的主体要求比较严格,如果行为人并不是帮助当事人,则不构成伪证罪。
民事诉讼有伪证罪吗,具体如何?

一、民事诉讼伪证罪吗,具体如何?

民事诉讼中可能会构成伪证罪。

1、伪证罪是《刑法》规定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只要符合上述要件,即构成伪证罪。

2、民事案件中作伪证,可能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等,还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等。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伪证罪。

二、伪证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犯罪客体

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伪证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上是无罪的人。

2、犯罪客观方面

伪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行为人伪造、变造、毁灭凭证、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不是发生在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而是在一般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或是在审计、监察等行政活动中发生的,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3、犯罪主体

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4、犯罪主观方面

伪证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为之。

三、伪证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1、伪证罪,是指在侦查、审判过程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意图陷害他人或为他人隐匿罪证,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或者是国家工作人员为严重经济犯罪分子销毁、隐匿罪证,制造伪证的行为。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为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贿赂、重大盗窃、贩毒、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等经济犯罪分子销毁、隐匿罪证或者制造伪证的;

(5)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中的确存在伪证罪,但是需要严格符合伪证罪的构成条件,其一,行为人妨碍的活动为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其二,伪证罪需要对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其三,行为人帮助的客体需要为当事人。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诉讼管辖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诉讼管辖最新文章

遇到诉讼管辖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