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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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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3254人看过
导读:关于房产分割的最新规定是先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可前提条件是,夫妻在离婚时只能分割共同房产,所以,如果这套房子是男方结婚前就买好的,并且房产证上也没有女方的名字,这套房子是个人房产,离婚时女方没有权利分割。
民法典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综上所述,在分割房产之前,双方要先确定下来看这套房子到底是不是共同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并不完全取决于房产证上的名字。像婚后购买的房产,特别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哪怕只写了男方或女方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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