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办案流程 > 民事诉讼延期变更开庭时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延期变更开庭时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2377人看过
导读:延期开庭审理的法定情形是必须要到庭的诉讼参与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原告或被告临时提出来回避申请的,申请重新鉴定的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以及有其他正当理由的情形下,人民法院都可以依法延期开庭审理,开庭时间也会前三天通知当事人。
民事诉讼延期变更开庭时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延期变更开庭时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民事诉讼开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三、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四、民事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我国程序法中本身就没有统一规定民事诉讼的开庭时间,确定了开庭时间以后一般是不会更改的,若更改了开庭时间,人民法院也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更改开庭时间的原因,开庭后,民事诉讼的审理时间也不是固定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办案流程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办案流程最新文章

遇到办案流程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