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
需要参与诉讼,当事人需要有诉讼的资格,提交相关的身份信息资料来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资料。
3、已还款或者到期不还款证据。
欠条等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据外,还需要有证明对方到期债务拒不还款的证据或者是已经还了一部分,剩下部分余款未还的证据。
4、证明对方拒不履行债务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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