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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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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1566人看过
导读: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构成条件是犯罪嫌疑人侵犯到了国家对于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制度,客观方面的表现是犯罪嫌疑人运输因为野生动物制品,并且嫌疑人明知道是野生动物制品,仍然非法运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构成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实践中,由于一些非专业人员对野生动物领域了解不多,因而通常对何种动物为野生动物的认识不够,也因此对该种动物制品缺乏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实施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自己认为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一般不以本罪论处;如果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自己认为不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而事实上确实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亦不宜以本罪论处。

二、非法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濒危野生动物是受国家法律制度保护的,非法运输、收购、捕杀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都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通常野生动物保护机构也可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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