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的严肃氛围中,王XX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二审正在进行。王XX因介绍16名集资参与人投资935.5万元,造成473.74万余元本金损失,一审被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他不服判决选择上诉。
此时,姜凯文所在的辩护律师团队介入了此案。姜凯文毕业于山东大学,是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身兼山东省电视台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等多个社会职务,还荣获过盈科全国优秀律师等诸多荣誉,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
面对王XX的案件,律师团队制定了“定性核心抗辩+量刑情节深挖”的精细化辩护策略。在定罪争议方面,姜凯文深入研判案件事实与证据,提出双重核心抗辩。从主观故意层面,他指出王XX与主犯系亲属关系,基于对亲属的信任参与投资,始终坚信项目具有真实性,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故意,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其明知项目虚假。就“好处费”认定,他明确主张王XX每月多得的2000元系投资收益差异,并非介绍他人投资的提成、佣金,不能以此认定其具备共同犯罪的获利要件,其行为仅属善意介绍,不构成犯罪共犯。
在量刑辩护环节,姜凯文重点强调王XX经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一审已认定的自首情节应充分考量。他提交王XX无违法犯罪前科的证明,结合其二审中明确表达的认罪悔罪意愿,全力请求法院改判缓刑,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其实,这并不是姜凯文第一次在复杂案件中展现专业能力。在艾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中,被害人众多并有多名人员持续上访,当事人认罪认罚检察院建议量刑均为十年以上,姜凯文在一审阶段介入辩护,梳理了经济纠纷与刑事诈骗的界限,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并出具不起诉决定书。在肖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中,这是山东地区首次电力系统致使三人死亡的重大事故,省政府事故报告认定肖某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姜凯文在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有效辩护,让检察院确认行政与刑事的不同要求,最终肖某获不起诉处理。
回到王XX的案件,尽管二审法院基于全案事实维持原判,但姜凯文通过严密的证据梳理、精准的法律适用及有力的庭审抗辩,清晰厘清了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的各项权利,确保量刑严格遵循法定原则。他以专业的辩护技巧和严谨的执业态度,凸显了刑事二审辩护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核心价值,此案也成为涉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二审辩护的典型案例。姜凯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诠释着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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