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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确权纠纷引连环诉讼,林树昌律师两审全胜撤销错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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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21 · 1730人看过
导读:山林权属纠纷常因利益交织而复杂,涉及多个村民小组的一起山林纠纷正是如此。双方因山林征收补偿款起争执,政府确权引发争议。林树昌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梳理证据、指出程序违法等问题,两审皆胜,成功撤销错误确权决定,展现法律专业价值。

在广西南宁,山林权属纠纷时有发生,其中一起涉及多个村民小组的集体山林权属行政纠纷更是状况复杂。这起纠纷跨度时间久、矛盾尖锐,还关联公益林补偿、高速公路征地等多项利益。早年当地同一个生产队拆分为两个村民小组,案涉多处山林自土改、合作化、“四固定”等历史阶段起,双方均未划分明确权属,长期由两队村民共同管护、经营,多年来也共同领取公益林补偿款项。后期因高速公路项目拟征收该片山林,征地补偿款引发权属争夺。 具备深厚实务积淀的林树昌律师,自2007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面对这样复杂的案件亦毫不畏惧。一方村民小组拿出早年山界林权证,主张整片山林归己方所有,当地政府据此作出权属处理决定,将全部争议山林确权给该村民小组,上级政府经复议后维持了该决定。我方当事人对此结果不服,委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林树昌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林树昌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在经济纠纷领域深耕的经验,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800余件的他,迅速全面梳理历史管业事实、公益林领取记录、现场勘查材料以及涉案权属证书。经核查发现,对方持有的林权证存在填写不规范、部分字迹涂改、无完整存档及四邻指界材料等问题,证书合法性与证明力存疑。同时,行政机关在确权过程中,明知有案外人长期在部分地块经营使用,却未追加相关利害关系人参与调处,属于程序违法;并且行政机关无视双方长期共同管理、共享收益的客观事实,仅凭存有瑕疵的证书一刀切确权,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阶段,中国法学会会员、南宁市良庆区检察院值班律师林树昌围绕权属证书效力、实际管业事实、行政程序、法律适用四大要点展开辩论。他充分发挥法律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判断和推理能力的优势,法院最终采纳我方意见,判决撤销案涉行政处理决定与复议决定,责令政府重新确权。 然而,败诉后的对方村民小组不服一审判决,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坚持林权证合法有效、行政行为无误。二审庭审中,荣获过南宁市司法局颁发“十佳法援案例”的林树昌律师再次重申核心观点:涉案林权证不符合法定有效要件,不能作为唯一确权依据;行政机关遗漏利害关系人,程序明显违法;结合长期共同经营、共享补偿的事实,原确权结果违背“有利于生产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调处原则。同时对对方二审新提交的证据逐一质证,指出相关材料并非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的依据,不能证明原确权决定合法。 最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上诉理由不成立,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本案两审全部胜诉,错误的山林确权决定被彻底撤销,行政机关需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开展权属调处工作。林树昌律师在这起历经一审、二审两级行政诉讼,案情复杂、历史证据繁多,还涉及多项行政法律规定的案件中,展现了处理重大山林权属行政案件、应对连环行政诉讼的专业能力,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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