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浙江省乐清市发生了一起颇具代表性的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原告李XX受杨XX请求,成为温州市某电气有限公司挂名股东,持有10%的股权。杨XX出具了《承诺书》,明确了李XX不享有股东实际权利,也无需履行出资义务。然而,当李XX要求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涤除股东登记事项时,却遭到了被告杨XX和温州市某电气有限公司的拒绝,这让李XX陷入了困境。若不及时解决,李XX可能面临公司经营风险带来的法律责任。
北京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的陈韵、蔡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专业的工作。首先,他们对案件的法律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明确了这是一起涉及股权代持的变更公司登记纠纷。围绕这一法律关系,律师将目光聚焦在寻找有力的证据突破口上。他们发现《承诺书》和工商登记信息是关键证据,通过对这些证据的精准梳理,清晰地论证了李XX的挂名股东身份,明确了股权代持的法律关系。同时,结合《民法典》《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律师精准地提出了变更公司登记的诉讼请求,并逻辑清晰地阐述了诉求的合法性。
在案件审理期间,两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但律师并没有因此懈怠,而是充分发表代理意见,积极推动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最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原告方的全部核心主张。判决被告温州市某电气有限公司、杨XX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李XX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李XX名下的10%股权变更至杨XX名下,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元,由两被告负担。
此案件充分展现了陈韵律师在合同纠纷及公司股权相关法律领域的专业价值。陈韵律师作为北京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核心深耕刑事辩护与合同纠纷两大领域,在合同纠纷领域累计处理各类民商事合同案件100余宗,涵盖买卖合同、股权协议等场景。陈律师兼具法律与金融复合视角,以“细节破局、策略致胜”为原则,能用扎实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解决刑事与合同领域的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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