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永亮律师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方王某乙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案件本诉反诉双向对抗的状态下,没有走常规的开庭举证抗辩路径,而是精准锚定双方核心利益诉求推动多轮协商,最终促成所有争议事项达成和解并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先后向法院申请撤回本诉与反诉,法院裁定准许后,当事人此前预缴的合计近2万元大额诉讼费用绝大多数予以退还,无需走完后续漫长的开庭审理、判决执行流程,快速从纠纷中脱身。本案核心法律问题也非常典型:房屋买卖交易陷入僵局且原被告互相起诉的情况下,是否一定要走完完整诉讼流程才能定分止争,有没有更兼顾时间成本与实际权益的解决方案?
陈某甲与王某乙作为共同原告,此前和被告李某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续三方就交易推进产生分歧,陈某甲、王某乙率先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本诉,主张确认合同效力、要求对方承担逾期履行的违约责任并支付对应违约金。案件受理后,被告李某丙随即提出反诉,反过来主张涉案合同存在履行瑕疵,要求原告方承担对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法院将本诉与反诉合并立案。
案件初期双方对抗性极强,原告方主张被告故意拖延过户造成自身损失数十万元,被告反诉称原告方未按约付款在先,自己不存在违约,反而有权主张原告承担违约金,两边提交的初步证据各自支撑己方诉求,争议最初完全围绕合同效力、实际履行顺序、违约责任划分、违约金计算标准展开,没有任何协商空间。按照常规诉讼流程,双方下一步就要申请司法鉴定、提交全套交易往来证据、开庭辩论,整个周期可能超过半年,还要投入大量精力应对程序,即便拿到生效判决,后续还可能面临上诉、执行环节的新问题。
接到王某乙的委托后,苗永亮律师首先没有第一时间准备应诉答辩的常规材料,而是第一步先梳理全部交易过程的所有书面材料,包括三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历次微信沟通记录、转账凭证、物业交接的相关单据,把原本混杂的法律关系拆解成“款项支付节点、过户义务节点、双方瑕疵行为影响范围”三个独立模块,精准锁定双方各自的诉求底线:原告方的核心需求是尽快完成房屋过户拿到不动产证,不想再拖时间影响家庭落户安排,而被告李某丙的核心顾虑是剩余未付房款的收款风险,也不想因为长期涉诉影响自己后续的其他购房资格审批。
第二步,苗永亮律师没有直接陷入“划分谁违约谁担责”的对抗逻辑,而是主动跳出原被告的对立视角,锚定本案的核心裁判规则:此类房屋买卖纠纷如果双方都愿意继续履行合同,法院并不会强行判决解除合同,而是会优先支持交易继续推进,但走完完整诉讼流程对两边的核心利益都没有增益,只会额外消耗时间和诉讼成本。
第三步,苗永亮律师逐一拆解双方此前的证据链漏洞:原告方提交的催告记录有部分是未实名认证的短信,对方如果抗辩未收到,事实认定上会存在不确定性;而被告反诉提交的损失凭证大多是自行制作的费用单据,没有对应的支付流水印证,也很难被法院全额支持,即便任何一方拿到胜诉判决,实际获赔的金额大概率都不足以覆盖双方投入的时间与维权成本。
第四步,苗永亮律师先和委托人王某乙充分沟通,把诉讼全流程的时间周期、可能出现的事实认定偏差、最终判决的可执行空间全部透明化告知,取得委托人对和解方向的认可后,主动和对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对接,没有直接谈责任划分,而是直接抛出兼顾双方核心需求的和解框架:同步完成付款、过户、房屋交接三个核心环节,双方互相不再向对方主张任何违约金,把原本需要分步骤履行的交易义务全部设置为同时履行条款,完全规避任何一方的履约风险。
多轮细节磋商完成后,双方签署书面和解协议,所有义务当场履行完毕,没有留下后续纠纷的隐患,随即共同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
1. 房屋买卖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不要默认必须走完所有庭审流程,优先梳理自身核心诉求是要拿到赔偿还是要完成交易,再判断是否有协商和解的空间,避免为了“争对错”消耗大量不必要的时间成本。
2. 涉及本诉反诉同时存在的房屋买卖纠纷,协商和解的核心是跳出“追究谁的违约责任”的对抗思路,直接围绕双方最在意的核心利益设置同时履行的约束条款,避免和解协议签署后出现新的履行争议。
3. 诉讼过程中达成的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后再提交撤诉申请,可直接向法院申请退还大部分预缴的诉讼费用,大幅降低维权的经济成本。
Q: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已经起诉到法院了,还能中途和解撤诉吗?
A:只要和解方案是双方自愿达成,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之前,原被告双方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本诉或者反诉,法院通常都会准许。
Q:和解之后对方不履行约定怎么办?
A:如果没有在起诉前完成全部履行,尽量在法院的主持下签署调解协议,由法院出具正式调解书,一方不履行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选择自行和解撤诉,建议尽量约定完成全部履行义务之后再提交撤诉申请,和本案操作模式一致,避免出现履行落空的情况。
Q:撤诉之后之前预缴的诉讼费能退多少?
A: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剩余部分法院会全额退还,像本案这样原本起诉标的额很高、预缴大额诉讼费的情况,撤诉后仅需承担几十元的诉讼费用。
1. 误区:只要我占理,起诉之后一定要法院出判决才算维权成功,和解就是吃亏。
实际上房屋买卖纠纷很多时候双方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履行瑕疵,没有绝对的“全对全错”,如果拿到判决的时间成本远高于最终获赔的金额,通过和解快速推进交易完成,反而更符合当事人的实际利益,并非权益受损。
2. 误区:对方提了反诉,我作为原告就必须硬刚到底,不能和对方协商。
实际上本诉和反诉合并审理的案件,法院会一并审查双方的诉求,即便硬刚走完庭审,法院也可能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划分责任,不会完全支持任何一方的全部诉求,灵活选择和解反而能避开复杂的责任认定环节,更快解决问题。
3. 误区:和解只能在开庭之前谈,开完庭之后就没办法协商了。
实际上从案件立案到法院判决出具之前的任何阶段,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协商和解,只要能达成一致,随时可以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不存在开庭之后就不能协商的限制。
本案的核心裁判逻辑是,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针对已经受理的本诉和反诉,双方达成一致和解意见且不损害第三方权益的,法院依法准许撤诉。本案结果基于特定事实与证据,不代表同类案件均可取得相同处理结果。
苗永亮律师毕业于齐齐哈尔大学法学院,2024年起正式执业,现执业于陕西格彩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6101202410806469,办公地址位于西安市未央区正尚国际金融广场C座1810室。其深耕民商事领域,累计承办案件逾百余件,其中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类案件占比约40%,在经济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争议、企业法律顾问与合规治理领域均有丰富实务经验。他始终秉持执业理念,接案后全流程同步案件进展,精准锚定案件核心争议点,根据案件进程灵活调整诉讼或谈判策略,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每一份委托,在合法合规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更贴合实际需求的解决方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