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揽纠纷当中经常会碰到棘手情形:工程做完、验收交付之后,正要起诉追索工程款,才发现签约的企业已经办理工商注销,诉讼主体不复存在。很多当事人误以为主体注销之后债务随之消灭,辛辛苦苦干完活的工程款就此沦为死账,维权陷入绝境。本案当事人承接养老中心消防改造包工包料工程,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之后,尚有37800元工程款迟迟拿不到;准备起诉才发现该养老中心(个人独资企业)早已注销。江苏新高的(淮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风险防控部主任章凯律师精准抓住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无限责任规则,绕过已注销主体直接起诉投资人,成功帮当事人全额追回拖欠工程款。
当事人承接当地一家养老中心的消防改造项目,采取包工包料方式完成全部施工,项目经过对方验收合格并且正式投入运营。养老中心仅向当事人支付工程款15000元,余下37800元长期拖欠不予结算。就在当事人准备启动法律程序维权的时候,查询工商信息赫然发现,这家养老中心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早在起诉前一年就已经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原签约主体归于灭失,如果仍然以该养老中心作为被告立案,案件根本无法推进,这笔工程款眼看就要成为无法追索的死账。
接受委托之后,章凯律师没有直接沿用原来的合同主体去提交立案材料。首先前往市场监管部门调取养老中心全套工商注销档案,落实企业性质确为个人独资企业,锁定该企业的自然人投资人郑某。依据法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由一名自然人出资设立,投资人应当以个人财产对于企业经营期间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说,即便个人独资企业已经办理注销,经营期间尚未清偿完毕的债务并不会随之消失,相应还款责任依法应当由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继续承担。
厘清法律关系之后,律师着手收集整理全套证据,搭建完整闭环证据链条:工程承包协议书、消防改造工程验收调试合格单、养老中心实际投入使用的现场佐证材料、15000元已付款转账记录,再结合调取到的工商注销档案,直接以投资人郑某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庭审阶段,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之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主动放弃全部抗辩权利。法院结合我方完整证据材料,全盘采信全部诉讼主张,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于十日内付清剩余工程款37800元,并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合计1345元,当事人全部诉讼请求获得法院支持。
本案胜诉关键在于跳出“只能起诉签约合同相对方”的固化思维,没有被已经注销的经营主体困住,穿透企业主体直接锁定背后投资人的责任,将看似已经灭失的债权重新激活,成功盘活本以为无望的死账。
章凯律师,江苏新高的(淮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风险防控部主任,拥有十余年本地法律服务经验,曾获评2023年度淮阴区司法局“优秀律师”。执业秉持真诚以待、竭力服务的办案理念,已经为淮安数千名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平台综合评分5.0,平均响应时间两分钟以内,无负面投诉记录。业务范围覆盖婚姻家事、劳动争议、民商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四大板块;可承办人身保护令申请、虚假劳务派遣维权、集体劳资纠纷、大额商事合同清算、多级伤残交通事故索赔、醉驾与帮信刑事辩护、合伙退伙清算、劳务费及拆迁款追索、股东出资纠纷等各类民商事、刑事以及企业非诉合规业务,兼具一线案件实操处理与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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