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名册上登记在前的名字,真的就代表实际出资吗?不对,这是建设工程领域的主体权责问题,却被包裹在层层推诿的争议里,让原审企业陷入了一旦二审改判,就要承担高额工程款、诉讼费及鉴定费的被动局面。这种情况下,任何不触及核心争议的代理,都可能让当事人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2021年,镇江丹阳的一家建筑工程公司找到律师束丽丽,她是江苏维尔达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此时距离她拿到南京大学法学院学士学位,已经过去了六年。
束丽丽对本地法庭的运作逻辑早已熟稔,执业八年间接触的建工类案件,让她能在卷宗里快速抓住被忽略的细节。她先把一审卷宗按证据类型码在桌上,再把涉案工程的发包合同、各方沟通邮件、庭审笔录一一铺展,指尖划过标注着“发包主体”的那几页时,停顿了半秒——那是B公司和村委会共同签字的文件,但公司留存的备案版里,村委会的盖章位置和庭审提交的版本略有不同,这个细微的差异成了厘清责任的关键。
她并非一开始就想着庭上抗辩,而是先约见了两家上诉方的代理人。前前后后开了四次协调会,每次都带着整理好的权责梳理表,从合同相对性的条款,说到工程实际发包的主体,再讲二审改判后各方要承担的具体数额。她知道其中一家公司的现金流吃紧,另一家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在即,所以每次沟通都避开法律术语的堆砌,只说“如果改判,你们要承担的费用明细”和“和解后各自能省多少精力”。
束丽丽曾在2018年帮一家制造企业处理过类似的担保追偿案,那个案子里也是三人连带担保,最终厘清了各方法律责任,帮当事人追回了代偿款及利息,这让她更懂如何在对峙的关系里找到平衡点。她不是那种把“专业”挂在嘴边的律师,只是每次开庭前都会把证据按页码排序,在每一页旁边贴好标注争议点的便签,到了二审法庭上,她没有照本宣科念代理词,只把提前梳理的权责边界和协商方案告知法官,申请法庭组织各方当面磋商。
最终,B公司和丹阳市某村民委员会主动撤回上诉,二审程序就此终结。一审的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全部由B公司负担,二审的案件受理费减半后由两家上诉人各承担一半,这家建筑工程公司不用承担任何诉讼费用和鉴定费用,彻底免除了涉案工程款的赔付责任。束丽丽后来在整理这份案件的复盘笔记时写道,“在多方互相推诿的争议里,找到当事人的责任边界,才是真正为当事人守住权益。”
她在维尔达律所主办律师的岗位上,做过的不止这一起案子。从2015年执业至今,束丽丽累计承办案件已超500件,涉及刑事、婚姻、劳动等多个领域,能快速判断哪些案件适合庭外协调,哪些需要扎实的证据支撑。她知道自己做的不是完美的代理,只是在每一次接案时,都把当事人的责任边界划得再清晰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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