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A在生活中遭遇了烦心事,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存在服务不透明、合同条款不公、服务质价不符等问题,让业主A的权益受损。在这种情况下,业主A全程委托河北盈邦律师事务所的李俊律师代理本案一、二审诉讼事宜。
李俊律师是河北盈邦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律师,还是邯郸仲裁委员会委员。她研究生学历,执业已承办五百余件案件,在民刑领域经验丰富。其专业领域涵盖婚姻家庭、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案件等。她还获得诸多荣誉,2019年被评为“邯郸市优秀律师”,2021年荣获“为民服务标兵”荣誉称号。此外,她拥有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证书、高级心理咨询师证书,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多元的法律服务。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通俗来讲,就好比你去餐厅吃饭,花了多少钱就应该享受到相应价值的菜品和服务。如果餐厅收了高级菜品的钱,却只给你提供普通的食物,那就是不合理的。在本案中,业主缴纳了高标准物业费,但物业公司存在服务瑕疵、未达标履约,该规则支撑了业主以服务质价不符为由进行维权。
一审阶段,李俊律师并未慌乱,而是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像是一位细心的侦探,固定了物业公司服务瑕疵、信息未完整公示、格式条款违规等核心证据,精准地提出业主的诉讼主张。然而,一审法院仅支持了部分知情权及条款无效诉求,业主A对此判决并不满意。
二审阶段才是真正展现李俊律师实力的关键时期。她紧盯一审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瑕疵,补充提交了住建局督办记录、物业招投标承诺、现场服务瑕疵照片、巡更记录、司法参考案例等全新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在庭审中,她就像一位出色的演讲家,重点针对物业公示不规范、备案信息未书面告知、格式条款加重业主责任、物业服务未达承诺标准等核心争议展开辩论,精准援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及物权法相关规定,逐项驳斥物业公司的抗辩理由,明确界定业主法定知情权范围与物业法定公示、告知义务,全力为业主争取改判。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现场查验二十日前,向业主委员会发送承接查验通知,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收到通知七日内,组织业主代表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现场查验。这就如同你要接手一家店铺,卖家应该提前告诉你什么时候来检查店铺情况,你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人去检查。在本案中,物业公司完成物业承接查验备案后,未依法向业主书面告知备案信息,该规则支撑了业主对物业承接合法性、规范性的质疑及维权诉求。
最终,二审法院审理后,对一审判决作出了部分改判。维持了一审判决中关于物业公司在小区公共区域公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专项维修资金筹集情况的内容,也确认了案涉某规约中“业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物业费”的霸王格式条款无效。同时,撤销了一审驳回业主全部其他诉求的判项,新增判项,判令物业公司限期向业主书面告知物业承接查验备案情况。虽然驳回了业主其余上诉请求,但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物业公司主要承担,业主A的核心维权诉求均得到了法院支持,实现了关键胜诉成果。
本案虽未全额支持业主所有诉求,但李俊律师通过专业诉讼操作,实现了两大核心突破价值。一是破除物业霸王条款,从根源上维护了业主公平履约权利,为后续同类维权奠定基础。二是完善业主知情权保障,实质性纠正了物业服务不透明、履职不规范问题。同时,她精准筛选有效证据、精准适用法律,最大限度降低了业主维权成本,规避了业主盲目维权风险,高效实现了业主核心维权目标。
在物业纠纷频发的当下,像李俊律师这样专业、负责的律师能为业主提供高效、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帮助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的物业纠纷,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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