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公司拖欠工程款,为何只追加部分被告为被执行人?

公司拖欠工程款,为何只追加部分被告为被执行人?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10.11 · 180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熊珂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8年
律所:北京中银(武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01201810018861
擅长领域:公司经营、建设工程纠纷、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140664729
代表案例:2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丰富的法院工作人员和上市公司法务实务经验,律师执业经验,专业突出,实践为准。
更多>
导读:武汉某建设公司被拖欠146万余元工程款,强制执行时发现欠款公司资金流向不明。一审法院支持追加全部被告为被执行人,两名被告不服上诉。北京中银(武汉)律师事务所的熊珂律师在二审中通过全面调取银行流水,完成初步举证,最终二审改判,保留追加部分被告,撤销对葛X的追加申请。

公司资金莫名流向他人,这笔工程款还能追回来吗?武汉某建设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该公司被拖欠146万余元工程款,在强制执行时却发现欠款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经调查,原告查实欠款公司大额资金无合理依据流向控股股东投资集团、自然人葛X以及关联商贸公司,遂起诉要求追加上述主体为被执行人。一审法院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追加请求,然而两名被告不服,提起了上诉。

接手此案的是北京中银(武汉)律师事务所的熊珂律师。熊珂有着丰富的法律从业经验,曾在湖北法院系统两家法院工作过,后进入自由市场,在多家企业任职,从法务主管直至法务助理总监,现为北京中银(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熊珂全面调取银行流水,仔细梳理后发现,欠款公司两千余万无备注资金转入控股集团、近百万资金转给葛X。这一发现为抽逃出资提供了初步证据。二审中,针对葛X当庭提交的提成、返利等新证据,熊珂逐一质证,指出相关材料系其关联企业单方制作,不能全盘佐证转账合规;而控股集团自始至终无法举证巨额资金往来的合法依据。

最终,二审改判:保留追加投资集团、关联商贸公司为被执行人,撤销对葛X的追加申请。裁判依据《变更、追加当事人规定》第十八条、民诉法相关条款,债权人出示异常流水即完成初步举证,不能举证资金合法的主体需被追加担责。正如熊珂所说:“法律是公正的天平,每一个证据都在为正义加码。”在这场复杂的工程款追讨案中,熊珂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顾问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更多#诉讼指南相关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