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卷细节里揪出证据核心疑点
接案后,李忠宝律师第一时间多次会见张X,把他从首次在微信群看到购药信息、自行下单试服到后续分荐给患者的全部过程逐一梳理核对,没有放过任何一个时间节点和细节表述。这份对证据细节的高度敏感性,来自他此前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13年的积累,早年他先后在边防检查站、法制科、侦查队任职,常年的一线侦查和法制审核工作,让他早已形成“无直接实证不做有罪推定”的思维习惯。
翻看全案卷宗时,他很快抓住了本案最关键的漏洞:所有指向涉案安XX牛黄丸属于假药的认定,全部属于推导性结论,没有具备法定资质的药品监管部门出具的直接鉴定文书作为支撑,根本达不到刑事诉讼要求的证据确实充分标准。同时他也梳理出,张X全程没有向患者隐瞒药品的来源,购药的最初目的是自用,后续推荐也没有刻意夸大药效,完全不存在刻意售假谋利的动机。
锚定主客观边界递交辩护意见
作为楚雄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李忠宝深耕涉食药类犯罪的构成要件认定标准多年,很清楚这类案件最容易陷入“客观归罪”的误区,即只要存在销售未经批准的境外药品的行为,就直接推定当事人构成犯罪,忽略对主观状态的核查。
他结合全案证据撰写了完整的辩护意见,明确向检察机关提出三个核心观点:一是客观层面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案涉药品属于假药,不能仅凭推论入罪;二是张X主观上不具备售假的明知,他作为个体诊所的普通从业者,没有能力核查一款境外流入小众药品的资质,此前自行服用的体验是他推荐给患者的唯一依据,直至公安机关上门才知晓相关药品可能涉险;三是张X此前无任何违法行医记录,一贯诚信经营,主观恶性几乎为零,对其追诉不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后续他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完整还原张X无心涉险的全部事实,避免当事人因不知情被错误追责。
不起诉决定守住行医从业者的清白
2025年2月28日,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后全部采纳了辩护意见,正式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拿到决定书的当天,停诊多日的诊所很快重新开门,周边不少老患者陆续回来就诊,没有人再提及此前的风波。
面对类似的边缘性涉药类刑事案件,不少当事人往往会因为对法律认定标准不熟悉,误以为自己的无心行为已经必然构成犯罪,无端承受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和程序拖累。这类案件的核心辩护逻辑,从来不是为真正的售假者开脱,而是严格把住证据与主观认知的两道关口,既不姑息危害群众用药安全的恶意售假行为,也不让没有主观恶意的普通从业者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
凭借此前在公安边防部门侦办各类行政、刑事案件积累的证据甄别经验,以及执业以来百余件涉刑案件的实务沉淀,李忠宝律师处理这类边界模糊的刑案时,往往能跳出常规的条文对照思路,从侦查逻辑的源头核对证据链条的完整性,避免当事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作出对自身不利的陈述。普通人如果在行医或者日常经营中遇到类似的涉药类刑事调查,首先要第一时间固定自己接触相关药品的完整时间线,不要仅凭办案人员的口头告知就随意承认“明知是假药”的相关表述,尽早委托专业刑辩律师介入,才能在程序推进的早期就厘清事实边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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