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在高速路段的一次无偿搭车途中。
那天路面坑洼不平,车辆快速碾过凸起处时剧烈颠簸,坐在副驾的乘客猛地撞向车顶,当即疼得直不起身。驾驶人见对方神色不对,连忙将车送往附近医院,胸椎压缩性骨折的诊断结果,让本就不宽裕的务农家庭雪上加霜。住院四天的治疗费花去近两千元,出院时医生反复叮嘱,必须卧床休养两个月,期间得有人全程陪护。后续找驾驶人谈赔偿,对方觉得自己好心顺路捎人,没道理全担责任;找保险公司,对方只认驾乘险合同里的固定额度。来回拉扯了几个月没结果,乘客只能拿着交警出具的事故证明,把驾驶人和保险公司一同告到了法院。
被委托参与该案代理的李洁,是新疆博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2019年拿到法律职业资格A证后,曾在大型建筑企业担任法务,后续专注于民商事诉讼。
接到材料时她没急着梳理诉状,先把交警出具的事故说明翻了三遍——这份材料既没认定驾驶人操作违规,也没确认乘客存在未系安全带的行为,等于双方都没有直接的过错定论。从事多年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案件代理的她,太清楚这类“好意同乘”纠纷的常见套路:驾驶人拿无偿搭车说事要求免责,再倒打一耙说乘客自身有过错,把赔偿责任压到最低。而这类从伊犁本地乡村走出来的当事人,大多靠务农为生,卧床休养的两个月没有收入,还得专人陪护,经济压力比纸面票据上的数字大得多。
梳理证据的第一步,李洁先把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疗票据按时间线逐一核对,确认所有费用都和本次胸椎骨折直接相关,没有混同旧伤治疗的支出。
庭审的对抗比预想中更直接。驾驶人的代理律师当庭提出,本次属于典型好意同乘,驾驶人未收取任何乘车费用,主观上是出于善意帮忙,而且事发时乘客没有系安全带,本身身体状况偏弱,对损害发生存在明显过错,应当大幅减免驾驶人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的应诉思路更干脆,直接拿出驾乘险保单和理赔规则,明确表示所有赔偿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限额计算,超出部分一律不承担。
李洁在质证环节没有顺着对方的抗辩绕进去,而是先抓准核心逻辑:交警未划分事故责任,不代表驾驶人可以随意减免责任。车辆高速行驶经过坑洼路段时,驾驶人有义务提前观察路面状况、减速避让,这是驾驶人最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路面颠簸导致乘客受伤,本质是驾驶人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的直接结果。至于对方提出的“乘客未系安全带”“自身身体虚弱”的说法,对方拿不出任何事发时的影像或证人证据,仅凭口头表述不能作为减轻责任的依据。
针对赔偿核算,李洁结合医嘱和伊犁当地农业人员的平均收入标准,逐一列明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的计算依据,每一项都对应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当地法院既往裁判标准,没有虚高主张,也没有遗漏法定赔偿项目。她很清楚,这类小额人身损害案件,最忌讳漫天要价引发法官反感,把每一笔损失的依据摆扎实,比情绪化的争执更有用。
基层办案没有那么多惊心动魄的转折,多数时候是和证据较劲、和细节较劲。
法院最终审理后认定,案涉行为属于好意同乘,驾驶人无偿搭载乘客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可适当减轻赔偿责任的情形;但驾驶人未举证证明乘客存在未系安全带的过错,不能以此进一步压低责任比例。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按照驾乘险合同约定,向乘客赔付953.3元,剩余部分由驾驶人按照对应责任比例承担,诉讼费用由责任方分担。拿到判决书那天,当事人给李洁打了个电话,语气里带着释然——金额不算多,但总算有了明确的说法。在伊犁做了6年专职律师,李洁经手的大多是这样没有巨额标的的民生案件,没有宏大的叙事,都是普通人在生活里遇到的实在难处。她始终觉得,律师的价值从来不是打赢多少惊天动地的官司,而是把每一份该拿的赔偿算清楚,把每一条该守的规则讲明白,不让老实人平白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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