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嘉鱼县农资买卖纠纷庭审现场,被告前后三次变更抗辩说辞,从“货款已付清”到“仅收到七成货物”,再到“化肥存在质量问题”,试图通过矛盾陈述逃避26.4万元的付款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全部采纳代理方意见,判令被告全额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这份胜诉判决的背后,是湖北宁华律师事务所支部书记、副主任殷先平律师对证据规则的精准把握。
殷先平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本科学历,2003年正式执业至今,持律师执业证号14212200310190939,扎根咸宁法律服务市场已逾20年,长期熟悉本地法院、检察院的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累计办理刑事辩护、民事纠纷、合同维权等各类案件数百起。自2018年起,他牵头运营咸宁高新区横沟桥镇公巷法律服务站,该站点于2020年获评司法部“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其个人先后获评咸宁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2021年受湖北省司法厅聘任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律师,2024年当选湖北省第九届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事务委员会委员,先进事迹曾被香城都市报专题报道。
26.4万货款纠纷案:三次庭审击破虚假抗辩
2022年6月,嘉鱼县某农资服务部与种植户胡某、罗某夫妇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供应90吨复合肥,总货款41.4万元,余款26.4万元需在2022年10月底前结清。原告依约分批次完成送货后,二被告仅累计支付15万元,剩余款项长期拖欠,后续催讨时甚至引发警方出警记录。
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被告的反复抗辩:首次庭审主张仅收到32.6吨货且货款两清,二次庭审改口称仅收到76吨,又虚构“部分化肥单价仅1600元/吨”“产品质量不合格”等理由,试图压低货款或免除责任。殷先平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首先将被告亲笔签署的《协议书》作为核心锚点,补充收集了送货期间的通话录音、派出所出警记录、被告配偶的银行转账流水,形成完整的交易证据链;针对被告提出的质量异议,结合《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检验期的规定,指出被告未在收货后合理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也无有效证据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抗辩依法不能成立。
2025年9月17日,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全额支持原告诉求:二被告需在判决生效15日内支付26.4万元货款,并以该金额为基数,自2022年10月31日起按年利率3.65%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5260元全部由二被告承担。判决同时认定二被告系夫妻共同经营,需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实现了原告债权的足额落地。
多领域办案沉淀:从刑事辩护到民事维权
除买卖合同纠纷外,殷先平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大量实操经验:曾为涉案流水130余万元的帮信罪当事人辩护,结合其涉案情节的从宽因素,成功争取缓刑结果;在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级的案件中,通过专业论证与检方沟通,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2024年12月为通山县困难农民袁某提供刑事二审法律援助时,针对案件细节撰写辩护意见,最终帮助二审法院改判缓刑,降低了当事人的羁押期限;2013年曾参与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一审、二审辩护工作,对重大复杂刑事案件的办案逻辑有深入把握。
在民商事与维权类案件中,他的业务覆盖民间借贷、劳务工资追偿、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方向:在十万级民间借贷案件中,凭借借条、转账记录等凭证帮助当事人全额追回本金及逾期利息;代理劳务纠纷原告时,通过梳理务工事实与欠薪证据,推动劳动者拿到全部被拖欠的劳务报酬;在医疗损害案件中,突破专业医疗举证的难点,协助患者一方明确医疗过错与损害后果的关联,争取到合理的损害赔偿;代理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家属时,全程跟进刑事追责流程,同步主张民事赔偿,既推动凶手依法获刑,也帮助家属拿到了相应的经济补偿。
驻点普法与公益服务:扎根本地司法一线
殷先平律师的工作场景不止于法庭:他长期在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市民之家等平台驻点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即时法律咨询;自2018年起担任咸安区孙祠村、付桥村、金叶社区的常年村居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普法宣讲。秉持“崇尚法律、心存敬畏,竭诚服务、伸张正义”的执业理念,他既在商事纠纷中为当事人追回真金白银,也在法律援助案件中为弱势群体争取合法权益,成为咸宁本地兼具专业能力与公共服务意识的实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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