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天,刘某某拿到起诉意见书的那天,把自己关在出租屋里坐了整整一下午。按照当时办案团队的认定标准,只要是参与走私团伙投资、拿利润分红的人,一律算主犯——他既出了钱,也签过分红协议,完全卡在这个标准里,而涉案偷逃应缴税额足足两千万元,对应的刑期至少十年以上。"
"家属辗转找到赵丽丽律师的时候,手上攥着的卷宗复印件边都翻起了毛。作为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秘书长、璟成刑辩团队创始人,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赵丽丽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百件,重点钻研涉税、经济诈骗、走私类案件的辩护,经手过多起数额特别巨大的走私相关案件,对这类多人共同犯罪的责任认定争议,早已有了不同于常规思路的办案习惯。"
"她看完卷宗第一时间就和家属说,别费劲去争“有没有真投资”,转账记录、分红协议摆得明明白白,绕开事实去辩解根本走不通。真正的破局点,恰恰藏在所有人都没注意到的“身份空隙”里:同样是投资人,每个人实际干的事,未必和身份匹配。"
"赵丽丽带着团队把摞起来半米高的卷宗拆成了几部分:光是梳理涉案的十几个业务微信群,就花了整整一周。她们一条一条数聊天记录里的发言,最后算出来,刘某某在那些用来对接货主、安排清关、调度水客的核心业务群里,所有消息加起来的发言占比才0.18%。群里天天在聊的境外接货、通关路线调整、员工工资结算这些核心事务,刘某某从来没插过话。"
"接着翻资金流证据,同案的其他几个投资人,要么长期掌控收款账户,要么频繁给下游清关团队转款,唯独刘某某代收涉案费用的时间最短、次数最少,走哪张账户收这笔钱,也全是其他人安排的,他根本没话语权。最后调取出入境记录,另外几个核心投资人一年里有上百次往返澳门的记录,全是去对接跨境运输的环节,刘某某的护照上连一次相关行程的章都找不到。"
"这些细碎的证据串起来,就形成了清晰的对比:刘某某虽然挂着投资人的名头,本质上更像一个出了部分资金就很少管事的“甩手掌柜”,他既没参与走私核心环节的决策,也对整个团伙的人员、货物、资金没有掌控力,和那些既出钱又管全流程的投资人,实际作用天差地别。"
"开庭时赵丽丽没有直接否定办案机关“投资人不同于底层雇工”的认定逻辑,她把提前整理好的人员分工对比表、聊天记录统计明细、出入境记录汇总一一摆在检察官和法官面前,只是反复强调一个最朴素的逻辑:就算是同一类身份的人,也不能不问具体干了什么,就统一按最高标准算责任。"
"最终判决下来的时候,同案其他几名投资的被告人都被判处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刘某某被认定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案子结束后赵丽丽在复盘里写,很多经济、走私类的共同犯罪案子,大家很容易被统一的身份标签困住:“都是投资人”“都是涉案公司员工”,但标签底下每个人实际参与的程度、起的作用千差万别。办案不能盯着标签走,得沉到卷宗的每一份细节里,把藏在共性背后的个体差异挖出来,才是对当事人真正负责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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