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身体不舒服去医院看病,本来是希望能把病治好,但没想到因为医疗事故,病情不但没好转,还加重了。在这种情况下,患者自然会想着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责任,索要赔偿。不过很多患者不太清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鉴定,很可能影响最后的维权结果。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间限制到底是多久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
一、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
患者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比如患者小李在做完手术后,身体出现了异常状况,经过一段时间观察和检查,确定是手术导致的问题,从他明确知道这一情况开始计算,1年之内他都可以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一旦超过这个时间,申请可能就不被受理,从而影响鉴定和后续的维权。
二、受理鉴定申请后的通知时间
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会在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会在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例如,小张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后,卫生行政部门在10天内审查完,如果决定受理并需要鉴定,会在接下来5天内把材料交给医学会并通知小张。
三、医学会组织鉴定的时间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学会从收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假设医学会在8月1日受理鉴定,8月6日通知双方交材料,双方在8月16日前交齐材料,那么医学会最晚要在9月30日前出具鉴定书。
四、再次鉴定申请时间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比如小王收到首次鉴定结论后,觉得结果不合理,他在15天内就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完成后,可能还会面临对方对鉴定结果不认、赔偿协商不一致等情况。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患者又会陷入维权困境。这时候找专业人士咨询就很关键了。来律图咨询律师是个不错的选择,律图的律师都具有正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可行的解决方案,帮你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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