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有一家卖方企业遭遇了一桩烦心事。某国企投资公司前员工以单位名义采购手机,双方线下签订了购销合同,完成了沟通下单和收货流程。然而,该员工拖欠了 251200 元货款,拒不支付。卖方起初想着事情应该不难解决,自己多次找该国企协商,希望能和平解决问题。但国企坚称员工没有授权,交易主体是工会,货物也未交付,不构成表见代理。卖方自行处理毫无进展。
之后,卖方又多方求助,咨询了一些不同的法律人士,可得到的回应大多模棱两可,没有实质性的解决方案。无奈之下,卖方决定寻找专业律师。他们对比了多位律师,最终选择了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的何富豪律师。何律师从 2016 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是 13303201610812101,执业 10 年来,主办并协办案件 400 余件,经验十分丰富。他还是律所高级合伙人、企业法律事务部主任等,在行业内有着重要地位,还参与编写了温州市《青年律师成长发展手册》《青年律师办案指引》。
何富豪律师接手案件后,马上展开行动。他先梳理全案证据,固定员工微信原始聊天记录、加盖国企公章合同照片、快递发货凭证、对应发票、前期同类政采云交易记录,形成完整交易链条。针对国企上诉理由,何律师进行了针对性抗辩。他指出员工系该国企官方政采云备案经办人,此前多笔同类交易已履约,足以构成表见代理;工会仅为发票抬头,合同加盖国企公章,工会与国企内部主体区分不能对抗外部交易相对方;代付货款、线下避平台采购均由员工提前告知,卖方已尽合理审查义务,属于善意相对人;发货物流、聊天确认收货记录足以证明货物完整交付,国企无收货反驳证据。二审时,何律师还配合法院调取员工死亡证明,厘清案件事实,强化证据效力。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国企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国企需全额支付货款 251200 元,并按年利率 3.45% 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由国企承担。
通过这起案件,对于类似的企业员工代表单位采购货物、线上平台转线下交易、国企采购拖欠货款、对方以员工无权代理为由拒付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有以下实操避坑总结。企业买卖交易时,一定要留存微信或书面沟通记录、盖章合同、物流签收、发票对账全套原始证据。一旦遇到单位以员工无授权拒付货款的情况,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像何富豪律师这样经验丰富的律师,能帮你梳理证据、主张表见代理,起诉追索货款及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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