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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专委会委员成功撤销恶意财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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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9.27 · 183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梁玉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律所: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120201126476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9382121005
代表案例:4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警官学院本业,从事法律工作6年,有独特的刑事办案功底和专业水平。本人耐心细致,勤于思考,善于倾听,用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客户解决问题、争取利益最大化是我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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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委会委员梁玉蓉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专注刑事辩护、房产纠纷等案件。曾有继承人委托她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执行难题,她精准选择维权路径,全面调取证据,最终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撤销恶意财产处分条款,保障了当事人合法债权。

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专委会委员名单中,有梁玉蓉律师的名字。同时,她还是锦江区法律援助入库律师,并且多次受邀参加公安、学校、企业和社区的普法讲座。

梁玉蓉律师在担任律所刑事辩护专委会委员期间,接触到各类刑事案件,这也锻炼了她在法律领域的综合能力。她所在的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是一家颇具实力的律所,为她提供了良好的办案环境和资源支持。

在2024年3月,许X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郑X受伤,交管部门认定许X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郑X先后提起赔偿诉讼,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许X需支付赔偿款41万余元。2025年3月郑X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期间郑X因病去世,其继承人郑X1、郑X2、郑X3、郑X4变更为执行申请人。执行法院经财产查控发现许X无足额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依法裁定终本。继承人核查后得知,许X在郑X索赔诉讼期间,与刘X调解离婚并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无偿约定归刘X所有,属于恶意逃避债务行为。四继承人遂委托梁玉蓉律师,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请求撤销离婚调解书中违法的财产处分条款。梁玉蓉律师在这起房产纠纷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的办案能力。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房产为许X与刘X夫妻共同共有,二被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房产为刘X个人财产。许X在负有法定赔偿债务的前提下,通过离婚协议无偿转让自身房产份额,属于不当减损责任财产的行为,实质阻碍债权人债权实现,严重损害郑X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全面采纳梁玉蓉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撤销案涉离婚调解书中关于房产归刘X所有的财产分割条款,案件受理费由许X、刘X共同承担,成功为继承人恢复关键可执行财产。梁玉蓉律师在刑事辩护和房产纠纷等领域都有着出色的表现,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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