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刑事追诉,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合法权益,该公司委托了北京天驰君泰(无锡)律师事务所的陆婷律师担任辩护人,全程参与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工作。案件存在两个核心争议点,一是涉案单位实施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是否属于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的情形;二是单位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额补缴税款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是否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法定适用条件。
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案件由公安机关正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涉案企业已被认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面临着刑事处罚风险,企业的经营资质、信用记录均可能受到严重的负面影响。陆婷律师介入后,开始了一系列专业的工作。
她首先精准梳理从轻情节,夯实不起诉法律基础。陆婷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紧扣坦白、认罪认罚、全额补缴税款三项核心情节,结合涉税案件刑事司法政策与《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予刑事处罚的规定,充分论证本案属于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的情形,为不起诉申请构建了完整的法律逻辑。
接着,她专业提交辩护意见,推动检察采纳观点。针对审查起诉阶段的办案特点,陆婷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系统的辩护意见,清晰阐述单位犯罪中从轻处罚的适用规则,还主动沟通案件细节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推动检察机关全面考量案件社会危害性与企业的整改效果。
同时,陆婷律师全程跟进办案程序,降低企业经营影响。她全程跟进案件审查起诉全流程,协助企业配合调查、完成税款补缴等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刑事程序对企业正常经营、商业信用的负面影响,在依法辩护的同时保障企业经营的稳定性。
经过陆婷律师的努力,检察院经全面审查,采纳了辩护意见。检察院认定涉案单位虽实施了《刑法》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额补缴税款等多项从轻情节,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单位作出不起诉决定,企业无需承担刑事处罚责任。
从这个案例中可以观察到,在企业涉涉税刑事犯罪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时,若企业存在坦白、认罪认罚、全额补缴税款等从轻情节,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可以通过精准梳理情节、提交专业辩护意见以及全程跟进办案程序等工作,来帮助企业争取相对不起诉的结果,降低刑事程序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在实务中,对于具有类似情况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刑事辩护与合规风险防控是可行且有效的。而且对于无锡地区的企业来说,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时,能够像这家公司一样,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非常重要的。就如同无锡市陆婷律师这样专业的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企业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
此次陆婷律师为无锡某公司的成功辩护,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在刑事法律实务中,对于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刑事犯罪案件,尤其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介入能够起到关键作用。通过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深入分析,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企业寻找有利的辩护点。同时,与检察机关的有效沟通和积极推动,也有助于案件朝着有利于企业的方向发展。这也提醒企业,在面对刑事法律风险时,要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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