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笔300余万元的受贿款项,其中有近半金额的证据链存在瑕疵,法院是否会将其从指控总额中剔除?翟朋举第一次在看守所会见那名戴着手铐的被告人时,对方还在反复念叨自己“只是人情往来,没拿过那么多钱”。那是2022年的冬天,看守所会见室的窗户漏着风,翟朋举把卷宗复印件按页码码在桌前,指尖敲在“证据不足”的标注处,没说一句安慰的话。他后来回忆说,刚接触案件时最头疼的不是法律条文,而是把散落在几百页卷宗里的流水记录、言词证据一一对应起来,稍有疏忽就会被指控方抓住漏洞。
翟朋举,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律所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省律协刑委会委员,这些身份标签他从没在当事人面前刻意提起,只是在梳理辩护意见时会悄悄用到早年在公安机关经侦大队锻炼出的证据审查经验。那年他刚执业满3年,手里的案件还没超过一百件,却已经能熟练从海量讯问笔录里找出前后矛盾的陈述。
卷宗里的一份银行流水被翟朋举翻到卷边,他在标注“无明确行贿意图”的地方,附上了自己从警时积累的证人询问话术笔记。每次到看守所会见,他都会多坐半小时,听当事人把侦查阶段没说出口的细节讲完——比如某次给别人送购物卡,是因为家里孩子生病急需对方帮忙,不是有求于特定事项;比如某笔“好处费”,对方事后已经全额退回,只是因为自己忙没来得及入账。这些细节起初被侦查机关归为“回避侦查”的狡辩,翟朋举却把它们一一整理成辩护意见的核心论据。
他花了一周时间把几百页卷宗里的每一笔涉案款项按时间顺序制成表格,用不同颜色标注出证据缺失的环节:有三笔款项只有单向转账记录,没有对应的请托事项;有一笔被认定为受贿的资金,当事人始终说清了用途且有第三方证词佐证。他带着这些标注找过承办检察官三次,每次都只说具体的证据问题,不说空话套话,最后终于让对方同意将三笔存疑款项从指控总额中剔除。庭审那天,翟朋举的质证提纲按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分了三栏,每一栏都对应具体的卷宗页码。他盯着公诉人念到的某笔金额,抬手示意“这笔证据与请托事项无直接关联,不能作为量刑依据”,语速平稳,没多余的情绪起伏。
翟朋举后来把这次辩护的工作流程整理进了自己的刑事辩护实务手册里,他还在每本手册的扉页写下“只在证据的框架内争取权益”。那本手册是他执业第5年整理的,当时他已经承办了超过三百件刑事案件,后来2024年被评为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领奖那天他穿了一身旧西装,上台后没说一句开场白,只把自己整理的证据甄别清单列了三条。有同行后来问他,是不是觉得这个案子太磨人,他笑着说,办这类案件最忌讳的就是被当事人的情绪带着走,辩护的底气不是来自法律条文的堆砌,而是藏在每一页卷宗的细节里。
从看守所到法院的路不算远,翟朋举每次开庭前都会在车里待十分钟,把当天要质证的证据再快速过一遍。他说,有些案子的结果早在会见当事人的第一分钟就已经埋下伏笔,只是需要有人慢慢把那些被忽略的细节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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