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写着“今借”,钱却没到账,这能算借款成立吗?在一场民间借贷纠纷中,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原告拿着一张写有“今借”的借条起诉被告还钱,可被告坚称自己没收到这笔钱。到底谁说的是真的呢?
这时,一位代理此案的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这位律师叫席连科。席连科毕业于阜阳师范大学,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他在2019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0年入职安徽飞创律师事务所,2022年成为专职执业律师。
接手案件后,席连科律师仔细梳理证据。他发现,虽然借条是关键,但仅有它不足以证明借款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借人还需证明款项已经实际交付给借款人。于是,席连科律师开始从多个方面寻找证据。
他查看了双方的转账记录,发现并没有与借条金额对应的转账流水。接着,他又询问原告借款的交付方式,原告称是现金交付,但却无法提供交付现金的相关凭证,比如取款记录等。
在庭审中,席连科律师依据这些证据,向法庭阐述观点。他指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本案中,原告虽有借条,但未能证明款项已实际交付,所以借款合同尚未成立。最终,法院采纳了席连科律师的观点,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场官司给大家提了个醒:借条虽是借款的重要凭证,但钱没到账,借款不一定就能成立。就像席连科律师说的,法律讲的是证据和事实,不能光凭一张借条就认定借款事实。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