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交易中,东西的来源渠道至关重要。有时候,可能因为贪图一些小便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了别人通过不法手段得来的物品;或者明明有所怀疑,却还是进行了交易。可别小看了这种收赃行为,如果达到一定条件,是会被立案的。那么,收赃罪达到什么条件会立案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收赃罪的新定义及主观要件
如今法律上已经没有“收赃罪”这个罪名了,与之对应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要构成这个罪,在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比如老张,在路边看到有人以极低的价格卖高档自行车,而且卖家神情慌张,老张心里其实明白这自行车来路不正,但还是花低价买了下来,这种情况老张就可能符合主观故意这个要件。
二、立案的数额标准
一般来说,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时,就达到了立案标准。不过,这个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立案数额标准可能相对高一些;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地区,就会按照三千元至一万元这个基本范围来确定。例如,在A地,当地司法机关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将立案标准确定为五千元,那么当某人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价值达到五千元时,就可能被立案追诉。
三、特殊情形下的立案条件
除了数额标准,还有一些特殊情形即使未达到数额标准也会立案。比如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明知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所获取的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所获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控制权,而予以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等。就像小李,之前因为收赃被行政处罚过一次,后来又再次收赃,虽然这次收赃的价值没有达到当地的数额标准,但由于他有受过行政处罚再次实施的情况,也会被立案。
四、立案的证据材料要求
对于公安机关来说,要对收赃行为立案,需要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行为的证据,比如说交易记录、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系犯罪所得的证据,像被盗物品的原购买凭证、被害人陈述等。只有当这些证据材料充足,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会正式立案进入侦查程序。
在司法实践中,收赃案件立案后,后续可能会涉及到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一系列司法程序。如果当事人被卷入这类案件,如何在各个阶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争取从轻处罚,都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正规执业资质,在处理各类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他们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更好地应对法律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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