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深耕建设工程、合同和公司等民商事纠纷领域多年的张丽丽律师全程承办。张丽丽律师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其中建设工程类案件占比约90%。她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司法实务双重视野,长期专注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等民事案件处置,在相关领域积累了大量一线实务办案经验,擅长从繁杂琐碎的案件事实中精准锁定争议核心,为案件高效推进奠定基础。"
"当事人挂靠一家建筑公司承接市政街巷改造工程,不仅全额垫付了材料、机械、人工等各项费用,还全程组织现场施工,最终顺利完成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总价款达四百余万元。然而,工程完工后,总包公司却开始拖欠尾款,住建局也以合同相对方为由拒绝直接付款。当事人自行维权,首次起诉到法院,却被法院裁定驳回。此次维权失败,主要因为证据缺失、事实杂乱、权责不清。当事人没有系统完整地收集能证明自己实际施工人身份的证据,使得法院在认定事实和法律关系时缺乏足够依据。"
"张丽丽律师接手案件后,当务之急是梳理证据、补齐材料、厘清法律关系。她深知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明当事人是实际施工人。首先,她完整固定实际施工人核心证据,系统整理了材料采购转账、机械租赁付款、工人工资支出、项目垫资流水、现场勘测签字、竣工验收文件、双方对账协议、安全协议等全套材料,形成了完整闭环证据链,以此证明原告独立投入资金、组织人员完成全部施工,是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主体。"
"在本案办理全程中,张丽丽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原则,坚持耐心、细致、诚实的办案风格,摒弃模板化办案模式,结合当事人实际诉求、案件利弊情况定制专属解决方案,兼顾维权效果与当事人时间、经济成本。她制定了调解+诉讼双重方案,一方面积极尝试与对方进行调解,以快速解决纠纷;另一方面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在庭审中,张丽丽律师不仅提交了全套施工投入、验收、对账凭证,证实原告系实际施工人,还精准适用建工司法解释核心规则。她明确指出,挂靠完工且工程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同时起诉总包与发包人,发包人需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直接击破住建局“合同相对人不担责”核心抗辩。同时,针对付款节点、逾期利息逐项说理,依据结算定案表确定应付款时间,按照全国银行间LPR标准主张逾期资金占用利息,并完整核算计息起止时间与计算基数。此外,她还梳理前次驳回裁定存在的证据缺失问题,本次庭审补齐全部关键书证,逐条反驳两被告各项抗辩意见,清晰区分挂靠关系、总包付款义务、发包人补充责任三层法律关系。"
"最终,法院全盘采纳了张丽丽律师的代理意见,判令建筑公司向我方当事人支付工程款143万余元及对应逾期利息,住建局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本案诉讼费由建筑公司承担。"
"这起案件提醒广大民众,在遇到挂靠施工工程款被拒付等类似法律纠纷时,自行处理极易因证据收集不及时、法律条文理解不准确等陷入困境。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避免因证据不足、法律关系梳理不清等问题导致维权失败。专业律师能够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制定合理有效的维权方案,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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