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这起纠纷涉及的公房原承租权来自祖辈,征收时户籍在册人员众多,分属三大家族。原告方三人以知青、知青子女身份起诉,要求分得近半数征收补偿款。第一组被告一家三口则主张自己是房屋实际居住同住人,应多分房屋基础补偿,居住困难补贴仅在认定居困人员内分配。王振律师代理的第二组四名被告,包括房屋长期实际居住人员、阁楼搭建人、已故产权利益继承人、未成年人及家属。
复杂的前置程序
案件历经一审判决后上诉,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此前,对方当事人还另行提起行政诉讼,试图否定案涉房屋居住困难人员认定结果。历经一审、二审行政诉讼,均被全部驳回。行政诉讼生效文书确认王振律师代理方家庭成员属于合法核定的居住困难人口,对方家庭成员因名下持有多处商品房不满足居住困难认定标准。
核心争议焦点
1.同住人资格认定:各方对谁符合公房征收同住人标准、外来媳妇、未成年人、知青家属是否享有补偿权益各执一词。
2.居住困难补贴分配:原告与第一组被告均不认可王振律师代理方全额享有居困相关补偿利益。
3.搭建补贴、搬迁奖励、装修补偿等专项费用归属:各方争抢房屋阁楼搭建对应的专项补偿。
4.已故家庭成员征收利益继承:已故当事人对应的补偿份额如何由家属继承分割。
5.整体补偿款分配比例:三大家族均主张自身应当分得绝大部分征收款项。
王振律师的代理思路
1.全面梳理法律关系:系统梳理三代亲属户籍迁移、婚姻、生育、死亡继承脉络,区分不同身份,结合上海公房征收同住人认定规则,精准界定每一名当事人对应的补偿权益基础。
2.整合前置裁判文书:调取此前行政一、二审生效判决书,固定核心有利事实,驳斥对方要求均分居困补贴的主张。
3.区分补偿款项性质:将征收总补偿款拆分多个类别,分别阐述每一类款项的分配逻辑。
4.完整举证形成证据链:收集整理大量间接证据,还原房屋长期居住事实,反驳对方抗辩意见。
5.提出合理分配方案:综合考量多重因素,向法院提出合法、合理的整体分配方案。
最终结果
法院采纳了王振律师的全部核心代理意见,王振律师代理的四名被告一方分得绝大部分征收补偿款项,全面实现了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原告三人仅分得少量征收补偿款,另一组三名被告分得补偿款金额为三方最低。王振律师代理的四名被告取得案涉房屋剩余全部征收补偿款,包含房屋价值补偿、全部居住困难补贴、搭建补贴、各类搬迁安置奖励、利息等绝大多数征收利益。案件诉讼受理费按照各方分得补偿款比例分摊,王振律师代理的被告方承担诉讼费比例匹配分得款项,无额外不合理诉讼费负担。判决明确各方可自行至征收单位领取对应补偿款项,当事人合法征收补偿权益得到法院生效文书完整确认与保障。家属拿到判决书时,看到的不仅是结果,还有那些被认真对待过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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