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过程中,情侣之间免不了有金钱往来,像送礼物、发红包这些都很常见。可要是两人感情没走到最后,分手了,之前给出去的钱还能不能拿回来呢?这成了很多人纠结的问题。毕竟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尤其是数额比较大的时候,谁都不想平白无故地损失。接下来咱们就好好分析分析,搞对象时给出去的钱到底还能不能要回来。
一、明确金钱性质
搞对象时给对方的钱,性质可不一样。有的是赠与,有的是借贷。赠与又分一般性赠与和附条件赠与。一般性赠与就像平时送个小礼物、发个小红包表达爱意,这种一旦给出去,就不能要回来了。比如情人节发个520元红包,过生日送个几百块的香水,这些都属于一般性赠与。附条件赠与呢,通常是和结婚相关。像给对方买的订婚戒指,是以结婚为前提的,如果最后没结婚,是可以要回来的。而借贷就比较好理解了,一方明确向另一方借钱,有借条或者聊天记录能证明,那这钱就该还。
二、一般性赠与无需返还
一般性赠与是基于感情表达自愿给对方的,法律上一般不支持要回。因为这种赠与是为了增进感情,不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例如谈恋爱时经常请对方吃饭、看电影,这些花费都属于一般性赠与。就算分手了,也别指望能把这些钱要回来。但要是赠与的东西价值特别高,比如送了一辆车,这就可能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三、附条件赠与可索回
附条件赠与是以特定条件成就为前提的。常见的就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比如给对方彩礼、购买的房产等。要是最后没能结婚,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要回这些财物的。比如小张给女友小李买了价值不菲的钻戒准备结婚,可后来两人分手了,小张就可以要求小李返还钻戒。不过,要证明这些财物是附条件赠与,需要有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四、借贷关系需偿还
如果恋爱期间一方给另一方的钱是借贷,那么不管最后两人是否分手,借的钱都得还。要证明借贷关系,得有借条或者能体现借贷意思的聊天记录、转账备注等。比如小王给女友小赵转账5000元,转账备注里写着“借款”,还有两人关于借款的聊天记录,这就构成了借贷关系。分手后,小王可以要求小赵还钱。
搞对象时给出去的钱能不能拿回来,得看钱的性质。明确了性质,有充分的证据,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感情的事很复杂,就算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钱,也可能会让双方心里都不好受。要是遇到这类问题,自己拿不准该怎么办,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妥善处理这些棘手的事情,让你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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