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在签订工程分包合同,特别是涉及保证金等款项时,一定要确保自己具备相应资质,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倘若像案例中的夏某一样缺乏资质签了合同,在遇到保证金退还问题时,要保留好相关支付凭证、协议等证据,明确款项流向和用途,防止对方以不合理理由推脱退款。如果在协商中对方提出向第三方退款的说法,不要轻易认可,一定要确认自己是否有授权。"
"本案中,原告夏某怀着满腔期待,与被告柯某签订《协议书》,承包某工程劳务作业,还支付了10万元履约保证金。然而项目波折不断,先是部分管网工程施工后项目无法动工,之后虽又签订新的劳务承包协议并完工结算,但柯某却始终不退还保证金。夏某多次催讨无果,陷入了维权困境。柯某坚称已将保证金退还给了案外人位某,理由是夏某与位某是合伙关系,还给和盘托出自己已通过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形式履行了退款义务。而夏某一方则主张结算未包含该保证金,且未曾授权位某代收。案件的焦点在于判定协议效力、保证金退还义务,以及柯某向位某退款是否产生对夏某的退还效力,情况十分棘手。"
"在这关键时刻,李剑敏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此案。2002年就开始执业的她,对于合同纠纷有着丰富的经验,一眼便识别出案涉合同因夏某缺乏资质而无效。厦门大学的本科教育背景,让李剑敏律师有着扎实的法律基础,她迅速确定诉讼策略,精准聚焦于合同无效后的财产返还,巧妙避开了复杂的工程款结算争议。当面对被告“已向合伙人退款”的抗辩时,身为“劳动法专业律师”的李剑敏,凭借在法学领域多年的钻研和实践,从证据规则入手,有力指出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夏某与位某的合伙关系及代收授权。作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市司法局首批特邀律师调解员,李剑敏律师具备出色的庭审应对能力,在庭审中逻辑严密,引导法庭关注保证金未纳入工程结算的核心事实。执业至今承办逾1500个案件的经验,让李剑敏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游刃有余。"
"最终,法院支持了李剑敏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柯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夏某退还履约保证金10万元,案件受理费一千余元由柯某负担。李剑敏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庭审表现,成功为客户追回保证金,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