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专业且经验丰富的法律人,他便是石宏刚律师(执业证号:14601202210469081)。石宏刚律师拥有独特的职业经历,2013年至2020年,他在海南省电视台新闻频道担任《说法》《法治新海南》栏目记者,深入一线采访报道了千余起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纠纷处理经验和公检法司部门交涉经验。2020年,他加入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迅速成长为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土地纠纷等多领域的新生力量。
石宏刚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获得了众多荣誉。2021-2025年,他连续五年获得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先进工作者、优秀律师称号;2023-2025年,连续被海南省律师协会考核为优秀等级;2024年获得海南省律师协会《民法典》普法宣传先进个人。这些荣誉的背后,是他扎实的专业能力和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
下面通过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来具体了解石宏刚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风采。双方当事人因铺面租赁相识,在日常交往中存在现金与线上资金互相兑换的往来。原告在多次转账过程中操作失误,向对方多转出了共计17010元。后来原告核对账务时发现问题,多次向对方催要多转款项,对方虽认可事实却迟迟不予返还。无奈之下,原告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钱款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法院受理案件后,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但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在这个关键时刻,石宏刚律师接手案件,他协助原告整理租赁合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全套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些证据完整地举证证明了转账失误、对方认可欠款及拒不还款的事实。庭审中,石宏刚律师结合不当得利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对方获利无合法依据,应当承担返款及赔偿资金占用损失的责任。
经过石宏刚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认定本案构成不当得利,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全部多转款项17010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自原告发现问题当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原告的全部核心诉求得到支持。
在这起案件中,石宏刚律师展现出了诸多过人之处。首先,他系统地梳理了交易流水、沟通记录等证据,有效印证了案件事实,弥补了对方缺席庭审带来的举证风险。其次,他精准适用民法典中不当得利的法律条款,清晰地论证了还款及计息的法律依据,为诉讼主张提供了有力支撑。最后,他全程代理案件参与庭审,成功帮助当事人追回了全部损失,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除了这起案件,石宏刚律师还在行业中有着诸多贡献。他创立了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视频号普法项目及线上商城项目,为普法工作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同时,他常年担任海南省政府等多个省级党政机关及信X部门法律顾问,凭借深厚的法律及社会经验,为多名当事人化解了疑难杂案。他秉持“法律为本、立于诚信”的执业理念,力求把每个当事人的权益争取到最大化,是一位值得信赖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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