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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去的钱,有转账记录但合同原件遗失,还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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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8.27 · 110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芦睿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22年
律所: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3200410111889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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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借出去的钱,有转账记录但借款合同原件遗失,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这是马先生找到律师时的困惑。这类民间借贷纠纷,难点在于如何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以及担保人的责任。从2004年开始执业,该律师处理过众多经济纠纷案件,对证据的搜集和运用比较熟悉。接手案件后,该律师整理了银行转账凭证、手机拍照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据,证明了借款事实的存在,并通过分析合同签名位置,认定张XX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黄XX、

在广东深圳福田区,芦睿律师在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是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处理过各类诉讼案件。下面通过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来看看他是如何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的。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马先生作为原告,黄先生和张女士为被告。2013年12月22日,黄先生向马先生借款50000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马先生转账35400元,其余以现金方式给付。借款时黄先生与张女士系男女朋友关系,张女士作为担保人或共同借款人在合同上签名确认。后来,马先生称黄先生又向其借款3500元,其中2014年5月23日转账2000元,其余1500元现金给付。因无法找寻黄先生,马先生于2014年6月27日与张女士签订借款合同,让张女士对黄先生的上述两笔借款进行确认。借款到期后,黄先生未还款,马先生遂将黄先生和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黄先生偿还本金53500元及利息,张女士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办案难点。首先,马先生提交的2013年12月22日的借款合同原件已遗失,只能提供手机拍照的合同复印件,这给证明借款事实带来了一定困难。其次,对于马先生主张的黄先生事后又借款3500元的事实,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合同关系。再者,张女士称自己在2013年12月22日的借款合同中是作为见证人签名,且2014年6月27日的借款合同是被马先生胁迫所签,这增加了认定张女士责任的难度。

面对这些难点,芦睿律师有着自己的破局思路。他从2004年开始执业,处理过大量类似案件,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仔细整理了马先生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包括2013年12月22日转账35400元给黄先生的“中国建设银行转账凭证”和2014年5月23日转账2000元给黄先生的“交通银行转账凭证”,以此证明马先生与黄先生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对于借款合同,虽然原件遗失,但手机拍照的合同复印件上有黄先生和张女士的签名,且张女士对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律师通过分析合同签名位置,指出张女士是在乙方借款人处黄先生签名的旁边签下自己的名字,并非作为见证人,从而认定张女士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对于马先生主张的3500元借款,由于缺乏足够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合同关系,律师没有强行主张这部分款项。

在另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深圳市某公司与雷女士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问题产生争议。该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在于雷女士,且已支付了相应工资,雷女士则称系公司将其辞退。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证据的采信和劳动关系解除原因的认定。该公司提交的员工劳动合同签署备案表及证人证言,雷女士不予认可;公司称已支付雷女士2015年10月半个月的工资,但雷女士认为是2015年9月份的工资。芦睿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同样注重证据的搜集和分析。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指出公司未按照规定通知雷女士终止劳动关系,应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对于工资支付问题,律师依据银行流水及电子转账凭证核算,采纳了雷女士的主张。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雷女士相应的工资、双倍工资差额和经济补偿。

律师价值:在上述两起案件中,芦睿律师的独特作用体现在多个方面。在证据重构方面,他从散落的材料中拼出完整的证据链条。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虽然借款合同原件遗失,但他通过银行转账凭证、手机拍照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据,证明了借款事实的存在和张女士的责任。在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他根据银行流水、电子转账凭证等证据,准确认定了工资支付情况和劳动关系解除原因。在时机把握上,他在恰当的时间点提出合理的主张,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法律适用方面,他准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如在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实践意义: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法院对于借贷关系的认定通常需要出借人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合同关系以及已经实际出借资金。对于借款合同原件遗失的情况,其他相关证据如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也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在劳动合同纠纷中,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明确解除原因,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结尾:回到摘要中提出的困惑,借出去的钱,有转账记录但合同原件遗失,是有可能要回来的。芦睿律师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能够从散落的证据中重构完整的证据链条,准确把握法律适用,为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权益。在民间借贷纠纷和劳动合同纠纷等案件中,他都展现出了出色的证据搜集和分析能力,以及对法律的准确运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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