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遇到刑事纠纷,往往不知如何应对,要么盲目慌张,要么忽视关键细节,导致自身权益受损。下面通过两起诈骗共同犯罪案例,来看看专业律师是如何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
"案例一:低纯度黄金诈骗案"
"2024年5月,汤某和蒋某合谋,用低纯度黄金项链冒充足金项链卖给寄卖行骗钱。汤某让蒋某买低纯度项链并邮寄,还带林某、朱某到浙江、安徽等地寄卖行售卖,卖一条给300元佣金。6月5日至8日,朱某等人用“朋友抵押”等话术,把低纯度项链当千足金卖,让多名被害人上当。朱某直接参与两起售卖,一起成功、一起未遂。6月8日,他们被抓。案发后,各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并获谅解。"
"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建议判朱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可缓刑。朱某的辩护人是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的冉孟刚律师(执业证号:15201202010189641)。汤某辩护人认为应定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认定是诈骗罪。冉律师没对罪名定性提异议,而是围绕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谅解、初犯等情节做量刑辩护。"
"冉律师指出,朱某是受汤某邀请参与,按安排卖掺假黄金,只拿少量佣金,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朱某在审查起诉阶段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公诉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案发后朱某等人赔偿被害人并获谅解,社区矫正机构评估认为他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最终,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判朱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二:相似诈骗案"
"在另一起诈骗共同犯罪案件中,刘某也是从犯。他参与了一个诈骗团伙,负责一些辅助工作。案发后,刘某家属找到冉孟刚律师。冉律师同样从从犯地位、认罪态度、退赔等方面为刘某辩护。他收集证据证明刘某在犯罪中作用较小,积极促成刘某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并获得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也让刘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刘某也获得了从轻处罚,判处缓刑。"
"通用实操建议"
"1.明确自身地位:在共同犯罪中,要清楚自己是主犯还是从犯。如果是从犯,积极向律师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罚。"
"2.主动坦白: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这属于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3.认罪认罚: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能获得从宽处理。"
"4.积极退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5.配合评估: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的评估,争取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增加适用缓刑的机会。"
"冉孟刚律师在处理这两起案件时,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角度精准把握案件走向。他通过精准论证从犯地位、推动认罪认罚、促成退赔谅解等方式,为当事人制定精细化辩护策略。冉律师执业至今已办理刑事案件数百起,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遇到刑事纠纷,关键是要抓住从犯地位、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等要点。如果你也有类似案情,想了解更多处理方式,可免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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