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以一起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件为例,看杨霞律师是如何处理的。该案件中,上诉人(原审被告)是城投XX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XX,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是瑞升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XX,杨霞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参与诉讼。城投XX某公司总承包瑞升香料厂房工程,完工验收备案后,厂房出现地坪贯穿裂缝、防火涂料厚度不足、防火窗脱胶、抗爆墙预埋件不符设计等质量问题。瑞某某公司催告维修无果后起诉,主张修复费、停产损失,要求质保金抵扣欠款,另两原审被告承担出资补充责任。
这起案件表面上争议点众多,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后是否还应承担主体质量责任、责任如何划分、损失计算依据、质保金抵扣是否合法等,情况十分复杂。云南昆明杨霞律师通过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提炼出真正的核心争议焦点:工程竣工验收是否能免除主体结构质量责任。
确定核心争议焦点后,杨霞律师围绕此展开了一系列准备和论证工作。她依托司法鉴定固定施工缺陷,收集了大量证据证明案涉各类质量问题均系施工瑕疵,总承包方城投XX某公司无法归责第三方或业主使用维护问题。同时,援引《建筑法》第六十条、建工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以及《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等相关法条,厘清主体质量终身责任。
城投XX某公司在核心争议点上主张一审以鉴代审、责任划分错误、损失无依据、质保金抵扣违法。但在二审中,昆明中院经审理认为,鉴定程序合法有效,城投XX某公司无反证推翻,不存在以鉴代审;工程竣工验收不能免除主体结构质量责任。最终,法院驳回了城投XX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城投XX某公司支付修复差额709722.89元、停产损失20万元,二审诉讼费37451元由城投XX公司承担。可以看出,法院最终认定的争议焦点与杨霞律师的判断一致。
除了这起建设工程质量纠纷案件,杨霞律师还处理了一起招投标居间合同纠纷案件。在该案件中,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是弋某某,其为云南某某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是李XX,代表云南某某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杨霞律师作为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参与诉讼。2024年6月,双方签订《居间服务协议》,约定赢某某公司为XXX某某及其设立的项目公司提供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居间服务,居间费按项目投资额1.5%分期支付,XXX某能源先行支付40万元服务费。赢某某公司多次陪同XXX某能源对接政府、考察项目并提供投标协助。后续XXX某能源以赢某某公司虚假陈述、未解决项目核心商务条件为由发函解除合同,起诉要求退还40万元居间费;赢某某公司反诉主张项目关联公司已中标,付款条件成就,要求支付剩余居间费及资金占用利息。
这起案件表面争议点也不少,如合同效力、居间是否起实质作用、上诉人是否享有单方解除权等。杨霞律师经过分析,提炼出核心争议焦点为:合同效力、关联项目公司中标、居间义务是否完成。围绕这一核心争议焦点,杨霞律师梳理了政府对接、项目考察等完整履约证据,论证赢某某公司已履行居间义务,合同合法有效。
XXX某能源在核心争议点上主张一审程序违法、合同无效、居间未起实质作用、其享有单方解除权。二审法院经审理,核查全部往来函件、工商股权、沟通记录,认定居间合同合法有效,赢某某公司已履行居间义务,XXX某能源解除理由不成立,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XXX某能源支付赢某某公司居间费XXX.8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15467元由XXX某能源承担。法院认定的争议焦点与杨霞律师的判断相符。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在识别这类案件的争议焦点时,有几个关键要点。首先,要仔细研究案件材料,不放过任何细节,从大量的信息中筛选出关键问题。其次,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分析,判断争议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最后,收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无论是证明责任归属还是履行义务情况,证据都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普通当事人来说,遇到法律纠纷时,要保持冷静,不要被复杂的表面现象所迷惑,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并且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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